公告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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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清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部分学生学籍的公示

发布日期:2025-12-22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之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学校可予退学处理: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”,同时,《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规定: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视为自动退学: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未修满学分者

根据以上文件要求,结合实际,拟对以下赵风娇等15名学生作退学处理,现予以公示。

公示期:2025年12月22日–2025年12月26日。

学生如对退学公示有异议,可在2025年12月26日下午5点前,通过邮件向(邮箱地址:jxjy2021@163.com)提出书面申诉并附上支持材料。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诉的,视为同意退学决定,学校不再受理其以后提出的申诉。



山东科技职业学院

继续教育与培训部

2025年12月22日